计量校准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1条 为了规范计量校准活动,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仪器计量校准哪家好,使计量工作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计量校准(以下简称“校准”),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校准活动和对校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但是,仪器计量校准公司,中国人民1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对其系统内校准活动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校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如何进行实验室仪器校准后的确认?
具体要从三方面进行确认:
一、资格:
⒈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地方县以上计量所或政府部门授权的计量站等),出具1号。如: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章CNAS L3932,合肥计量校准,如果校准实验室未加盖CNAS认可章,则该证书无效。
二、测量能力:
⒈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检定证书;在采购服务前索取,放入供应商档案。
⒉应在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在CNAS有要求时,应能提供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校准实验室校准能力的证明,如依据ISO/IEC17025国际标准的认可证书及相应认可范围。)在采购前索取,放入供应商档案。
三、溯源性:
⒈测量结果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基准;无论是检定证书,还是校准证书都应提供标准器的溯源证明:包括校准器的证书1号和有效期。
⒉满足实验室检测或校准要求。(校准实验室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应提供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包括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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